企業首次在名古屋設立辦事處時,為了支持企業在市內的發展,名古屋市將補貼部分費用(租金)。
補助制度概述
申請截止日期 | 在辦公室租賃合約簽訂前一天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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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象企業 | ICT企業、外資企業、新創企業、成長型企業 * 詳情請見下表 | |
對象設施 | 在名古屋市設立的首個辦事處 * 商店、倉庫、工廠、服務型辦公室等不符合補助資格。 * 如果您已在該市設有辦公室、正在該市開展新業務(不包括外國公司),或在公共設施內設立辦公室等,則不符合申請資格。 |
符合資格的公司及要求
類型 | 對象企業 | 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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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T企業 | 成立三年以上,主要業務活動在ICT、機器人、數位內容或創意領域的企業。 | 符合補助條件的辦公室需總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,並有2名以上正式員工(如工程師)。 |
外資企業 | 根據《外匯及外國貿易法》第26條第1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公司,以及成立三年以上、且該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,或超過投資額三分之一股份的公司。 | 符合補助條件的辦公室需總建築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上,並有2名以上正式員工。 |
初創企業 | 成立未滿10年,利用綠色化、數位化等新技術或新商業模式,旨在開拓新市場並實現高速增長的企業。 | 符合補助條件的辦公室需有1名以上正式員工常駐。 |
成長型企業 | 成立三年以上,資本金在1,000萬日圓以上且銷售額在1億日圓以上,或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經常利益在1,000萬日圓以上的企業。 | 符合補助條件的辦公室需總建築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,並有5名以上正式員工。 |
→ 補助金制度宣傳冊 PDF(1.5 MB)
申請與諮詢
名古屋市經濟局 產業與商業設施部 國內外產業商業設施課
〒460-8508
名古屋市中區三之丸三丁目1-1(市政府本廳舍5樓)
Phone: +81 52-972-2423 FAX: +81 52-972-4135
E-mail: a2423@keizai.city.nagoya.lg.j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