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資訊通信業或製造業等企業在市內興建新的辦公室、工廠或研究設施時,市政府將補助部分費用(如租金),以支持企業在本市的擴展。
補助制度概述
| 適用產業 | 資訊與通信業 / 製造業 | ||
|---|---|---|---|
| 補助金詳情 | 對符合補助條件的設施,其固定資產稅/都市計畫稅的應稅金額的10%(上限為5億日圓) * 在工廠與研究設施的情況下,單價達1,000萬日圓以上的機械與設備也可獲得補助。 | ||
| 補助金要求 | 企業規模 | 中小企業 | 大型企業 |
| 投資金額 | 1億日圓以上(不含土地) | 10億日元以上 (10億日圓以上(不包括土地)土地除外) | |
| 員工人數 | 有5名以上常駐員工。 | 常駐員工20人以上 | |
| 申請截止日期 | 在擬建設施開工前30天 | ||
申請與諮詢
名古屋市經濟局 產業與商業設施部 國內外產業商業設施課
〒460-8508
名古屋市中區三之丸三丁目1-1(市政府本廳舍5樓)
Phone: +81 52-972-2423 FAX: +81 52-972-4135
E-mail: a2423@keizai.city.nagoya.lg.jp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