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贺市设立了支持企业选址的优惠政策,积极推动企业在市内落户。
通过整合国家、电源地区振兴中心(F补助金)、福井县和敦贺市的优惠政策,有望大幅降低投资成本。
为减轻企业进驻初期的负担,提供补贴:如办公室租金和办公设备等的购置或租赁费用补贴50%,通信线路使用费补贴100%。
可对办公进驻相关费用提供最高2400万日元的补贴。
・卫星办公室招揽补助金
对象:在市内设立卫星办公室的企业(IT或办公类)
对象 | 补助率 | 最高限额 |
---|---|---|
县外企业 | 50%(部分符合条件的费用可补助至100%) | 2,400万日元 |
市外企业 | 50% | 250万日元 |
・IT及新兴领域企业支持补贴
对象:信息服务业或无法归类于《日本产业分类》的新兴领域企业
补助率:三分之二
限额:500万日元
电费的约40%可获得补贴
F补助金 (原子能发电设施等周边地区企业选址支援事业: 国家)
※对适用行业有限制。
增加的合同电力(注释1)×(计算单价(注释2)-补贴单价(注释3))×支付电费的月数
注释1:在计算交付金额时,合同电力的上限为新增雇佣人数在3人以上、未满20人时为1,500kW,20人以上时为2,500kW。
注释2: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出的金额——实际支付电费(半年电费)÷ 实际合同电力(合同电力的平均值)× 支付月数——代入下表进行确定。
每千瓦的月电费 | 计算单价(1) |
---|---|
1日元以上不足3,000日元 | 600日元 |
3,000日元以上不满4,600日元 | 640日元 |
1,600日元以上1,700日元以下 | 680日元 |
1,700日元以上1,800日元以下 | 720日元 |
此后按每100日元为单位分类 | 此后每增加40日元 |
注释3:敦贺市为462日元(可能会有变动)
交付上限金额
(1)计算电费=增加的合同电力 ×(计算单价 × 系数(注释4)-补贴单价)× 支付月数
(2)支付电费=增加的电费 × 系数(注释5)-(增加的合同电力 × 补贴单价 × 支付月数)
将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的补助金额与交付限额(1)和(2)进行比较,取其中最小的金额作为最终交付金额(舍去千位以下金额)。
注释4:敦贺市为2.0(可能会有变动)
注释5:敦贺市为1.0(可能会有变动)
对工厂设立相关费用提供最多4亿4500万日元的补贴。
・企业选址促进补贴(部分摘录)
对象 | 补助率 | 最高限额 |
---|---|---|
(一) 制造业 | 20% | 3亿日元 |
(2)物流相关产业 | 20% | 2亿4千万日元 |
(3) 信息服务业,试验研究所,植物工厂 | 20% | 1亿2千万日元 |
备注:企业选址促进补贴的对象也可申请雇佣补贴(限额为4,500万日元)。